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跳马镇中心卫生院: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卫生领域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预〔2023〕52号)、《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预〔2023〕170号)、《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预〔2023〕167号)、《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二批)等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预〔2023〕25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第二批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中央经费1099.4万,省级经费4.72万,市级经费1303.552,合计4112万元,按2023年公卫经费标准80元/人/年,服务人口127.3万人以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项目绩点数量拨付至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跳马镇中心卫生院。由区卫健局将经费拨付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再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核算至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报区卫健局审核后进行拨付,并将经费拨付情况进行公示。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资金不得用作机构的工作经费,请严格按照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3年中央、省、市和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附件2:2023年雨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结算明细表
附件3:2023年雨花区基本公共卫生绩效因素经费分配表
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健康局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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