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永信贵宾会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与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大任务;统筹区级专项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
(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三)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组织拟定与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参与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有关价费政策;参与落实财政、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编制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办理区级审批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统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牵头开展项目帮扶服务;统筹申报发改口各类政策资金和创新平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负责永信贵宾会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五)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自制实施。组织拟订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负责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拟订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自制实施。统筹协调全区能源执法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其他部门承担的能源执法工作。负责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建设项目准入初审,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实施权限内的价格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法规政策和价格总水平调控;承担永信贵宾会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价格监测、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负责组织和落实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风险储备。
(七)协调地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组织落实市级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永信贵宾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科、投资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能源与资环科、价格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 直属机构2个,分别为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产业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356.2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6,527.91万元,下降36.5%。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政策兑现部分资金结转到2022年拨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60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1.5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5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54万元,占8.17%;项目支出10,428.72万元,占91.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56.2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6,527.91万元,下降36.5%。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政策兑现部分资金结转到2022年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5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2.23万元,下降8.63%。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政策兑现部分资金结转到2022年拨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56.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3.41万元,占59.55%;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占0.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占1.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3万元,占0.3%;节能环保支出120.46万元,占1.0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50万元,占10.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69.15万元,占8.53%;住房保障支出1,050万元,占9.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59万元,占9.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9.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5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76.99万元,支出决算为8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2名事业编制人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30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永信贵宾会投资项目增加,导致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委托评估业务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10.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2.2020年度产业政策兑现资金纳入区级大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其中一部分指标下达至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87万元,支出决算为3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43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基数缴纳保险。
9、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9.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产业政策兑现资金等项目资金纳入全区大专项预算,未在年初下到部门;二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8.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9.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95.4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9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接待 ,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4.5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53人次,主要是碳达峰和碳中和接待、燃煤检查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没有永信贵宾会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永信贵宾会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部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在本年度支付,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开支会议费0.82万元,用于召开产业政策兑现各阶段会议、“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阶段会议、企业项目服务日会议、退休干部重阳、中秋座谈会议等;开支培训费0.97万元,用于公共机构节能培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业务培训等;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安排。
十一、关于永信贵宾会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永信贵宾会采购支出总额121.15万元,其中:永信贵宾会采购货物支出3.3万元、永信贵宾会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永信贵宾会采购服务支出117.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15万元,占永信贵宾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15万元,占永信贵宾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10428.7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83%。组织对2021年度0个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对投资与管理科、发展规划科、能源与资环科等4个科室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3.25万元,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下拨后专款专用,编制专项资金使用清单,详细说明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50万元以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评估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万元,执行数为117.7万元,完成预算的80.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了对项目可行性的论证,优化资金使用安排;二是进一步节约工程造价,为财政资金的合理安排和提高使用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依据。项目帮扶(三定三抓)指挥部人员津补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万元,执行数为47.52万元,完成预算的4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服务在建项目、发力拟建项目、攻坚闲置项目、推进可开发项目,二是解决项目(企业)建设(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67.54万元,执行数为4242.69万元,完成预算的72.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挥服务政策引导作用、产业集聚发展效果显著,二是实现了培植长效税源的政策目标,推动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集聚雨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35.34万元,完成预算的78.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优化了“信用雨花”网站、信用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二是新增了信用工作评价系统以及无纸化承诺等内容。区级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降低能源消耗,降低能耗费用,节约能源;二是带动全社会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加强节能低碳环保,减少碳排放。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永信贵宾会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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