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清单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个性清单
重点宣传普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
湖南省民宗委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党组织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于1次。
2.突出宪法宣传,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有乡村振兴联系点的单位,应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实际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单位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个性指标
1.结合国家宪法日和重大节日,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自治地方成立庆典、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五进五好”等活动中,对各组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
2.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规。
3.派员赴民族乡、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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