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事故防控工作,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雨花区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开展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明确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和范围,建立“分类指导、条块结合、职责明晰、运行有序”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行为,增强事故控制和防范能力,提高劳动者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有关企业和作业人员能正确辨识有限空间危险源,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后的盲目施救,最大限度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园区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正军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余 忠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铁龙 管委会副主任
张 康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吕 熹、张海波、彭阿木、王慧娟、崔 凯、刘 柠、汤 丽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园区安委办,由园区安委办牵头日常工作,各科室分类推进,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三、整治范围
园区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整治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方面:按照有限空间的定义以及“凡工贸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的基本原则,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确保做到摸清辖区内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点位底数。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1、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3、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4、未按照规定制定科学有效应急方案,备齐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防止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5、未按照规定对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含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
(二)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由园区安委办牵头,各成员科室配合对区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2、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3、应当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并为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4、企业不得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承包方;发包给具备国家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20日前)
1、制订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2、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企业、乡村、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的安全舆论氛围。
(二)培训教育阶段(2021年5月1日前)
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督促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和应急救援方法。企业采取有限空间外包作业的,要将外包作业人员一并纳入培训管理。要及时掌握相关培训情况。
(三)自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1日前)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附件5),认真辨识有限空间,填写好《雨花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辨识管理台账》(附件3)和《雨花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基础台账》(附件1)。各企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开展自查自纠,填写《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4),上报园区安委会。
(四)监管检查阶段(2021年6月至2022年10月)
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的规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安委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检查力度,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专项整治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园区安委办将适时督导并通报。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企业、项目工地要及时上报相关表格,由园区安委会汇总形成有关基础台账,按时间节点及时向区区安委办报送相关电子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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