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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06 来源: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现决定将《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住建发〔2020〕8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的通知》(长住建发〔2021〕52号)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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