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永信贵宾会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受理本地区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任务,负责日常的信访工作。
2、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信访任务,并负责督促和检查;对下级送来的处理信访问题的结案报告进行审查。
3、定期分析、综合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永信贵宾会反映,作为决策、指导工作的 依据。
4、根据区委、区永信贵宾会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信访工 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实施这些方针、政策以及处理信访问题的 具体措施,经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直接调查处理信访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处理涉及部门的信访问题。
6、负责检查全区的信访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经验交流,推动全区信访工作的开展。
7、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政策,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保护信访者正当的民主权利。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信访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3个机构:办公室、办信办案科、督查督办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6人,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9名,实有1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长沙市雨花区信访局本级。因本单位二级机构体量小、资金流量极少,没有进行单独预算批复,因此汇总到局本级进行整体预算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永信贵宾会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2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59万元,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2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25.5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77.5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信访事务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维稳接访等方面。
五、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永信贵宾会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1.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6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3.59%,主要是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经费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3年与2022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2万元,雨花区信访工作表彰、经验交流会,60人,内容为表彰年度优秀信访工作单位、个人及信访先进工作经验交流;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永信贵宾会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永信贵宾会采购预算总额20.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8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25.59万元,基本支出577.59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4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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