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永信贵宾会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街道和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 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市、区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 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 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维护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六)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保障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社区自治平台,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管理。
(九)完成上级党委、人民永信贵宾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科室8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区域建设服务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财政所(加挂“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审计站的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社会救助工作站。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474.5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95.97万元,下降10.9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了专项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47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74.5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47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74万元,占28.71%;项目支出4,615.81万元,占71.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74.5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5.97万元,下降10.9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了专项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7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5.97万元,下降10.9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了专项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7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2.97万元,占34.49%;公共安全支出147.89万元,占2.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1.75万元,占24.58%;卫生健康支出202.23万元,占3.12%;城乡社区支出2,240.1万元,占34.6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占0.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74.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7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1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永信贵宾会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83.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永信贵宾会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9.94万元,支出决算为9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永信贵宾会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永信贵宾会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6.13万元,支出决算为25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18万元,支出决算为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47.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7.9万元,支出决算为1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年初预算为1,027.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8.99万元,支出决算为5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23万元,支出决算为1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8.88万元,支出决算为29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16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6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76万元,支出决算为4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15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10.9万元,支出决算为7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7.68万元,支出决算为36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8.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46.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1%,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4万元,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的69.8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94万元,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的6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47万元,减少1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5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5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的油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没有永信贵宾会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永信贵宾会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一、关于永信贵宾会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永信贵宾会采购支出总额126.12万元,其中:永信贵宾会采购货物支出34.04万元、永信贵宾会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永信贵宾会采购服务支出92.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12万元,占永信贵宾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08万元,占永信贵宾会采购支出总额的73.0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5个,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101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2%。组织对2021年度等0 个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高桥街道办事处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74.5万元,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50万元以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城市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处理好各类数字化案卷,拆除各类违章建筑,打响蓝天保卫战,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联合城管、环保、市场监管、住建部门等严把餐饮业市场准入关。对违规排放油烟的行为,配合职能部门严格执法;二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巩固环境建设成果;三是进一步加大违章建筑整治力度,社区、街道两级加大违法建设巡查力度。
公共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做好本辖区内的民政、计生、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围绕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二是注重社会组织培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推动三社联动机制,着重培育和引进各类符合社情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承接从永信贵宾会社会事务和公共管理职能剥离的专业性、经营性服务,实现社区服务主体多元化。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永信贵宾会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高桥街道2021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附件2-1:高桥街道2021城市管理专项支出资金自评报告
附件2-2:高桥街道2021公共服务专项支出资金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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