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社区(筹、合作社):
为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永信贵宾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办〔2018〕41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永信贵宾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办〔2019〕11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永信贵宾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市永信贵宾会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长办发〔2022〕10号)、
《长沙市人民永信贵宾会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长安发〔2023〕5号)、《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永信贵宾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委区永信贵宾会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雨办发〔2022〕10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永信贵宾会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雨安发〔2023〕9号)有关规定,现将《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社区(筹、合作社)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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