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永信贵宾会信息依申请公开
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一)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永信贵宾会信息;
(二)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永信贵宾会信息(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永信贵宾会信息)。
1.事权方面的永信贵宾会信息:
①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②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③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④永信贵宾会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
⑤永信贵宾会行政审批项目;
⑥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⑦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2.财权方面的永信贵宾会信息:
①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永信贵宾会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②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③永信贵宾会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3.人事权方面的永信贵宾会信息:
①永信贵宾会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②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及结果;
③永信贵宾会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4.其他永信贵宾会信息:
①行政行为的依据;
②行政行为的程序;
③行政行为的时限;
④救济途径和时限。
(三)不予公开的永信贵宾会信息: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永信贵宾会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永信贵宾会信息。
(四)其他说明:
申请事项处理方式(含归档环节):
①申请内容为咨询、信访、举报等事项,不属于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申请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通过相应渠道提出,对能够确定负责该事项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②申请内容属于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要求查阅案卷材料的,应告知申请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③申请公开的永信贵宾会信息已经移交各级档案馆的,应告知申请人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